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

對不起

昨天,突然想跟你說聲對不起。

對不起,當年我對我們的愛,沒有堅持。

不知道為什麼,竟然現在才想起應該要道歉的。

有人說,要忘記一個人,需要花與他再一起3倍的時間,
和你在一起268個日子,但已經分開了1075天了,
我卻沒法忘記你。

曾經在ptt2的私人版上,整理所有你讓我感動過的文字及聊天紀錄,
我不停的在交往的過程裡提醒自己,別忘了這些。

終究我還是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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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好的都留下,然後不快的部分就都隨風而去吧

我總是沒自信的認為自己不曾在誰生命中佔過很重要的部分(家人除外),
但對於你,我卻相信,我在你的生命裡是曾經非常的重要,
而且你不會忘記我就如同我不會忘記你一般。

那些細細的細節如同昨日般,
某周六下午在22F辦公室的對話,我俏麗的耳環與髮飾;
第一張親手做給你的卡片,讓你的感動;
太平山上的日出,夜裡的九彎十八拐;
新莊往樹林的河堤籃球場(可惜那段我們愛呆的地方已經整修過,原景不復存在)。

你會記得,我相信你都記得。

如同我記得你般的你記得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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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久好久以來,我發現我看男人的標準,是以你為標準在看這個人好不好。

別人問我,我開出希望的個性條件,都是以你為範本。

經過了1000個日子左右時,我生活出現了個男人,
在我心動的那刻,我發現他完全的超越你,在每個我在乎條件上,
就當我以為,或許他可以取代你在我心理的那刻,
他如泡沫般消失在我的生活裡,在這短短的日子裡。

或許,總有一天,我會和你一樣找到願意一起攜手到彼端的那個人。

總有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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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還愛我嗎? 這一刻,我還是愛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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